蚌埠市应急局除雪车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变更公告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BB2024SQCGZ318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蚌埠市应急局除雪车采购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4年12月17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□采购公告 □采购文件 ?采购结果
更正内容:因收到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投诉,经监管部门认定,投诉事项成立。现根据投诉处理决定书,并依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******有限公司为中标人。现将中标人相关信息公布如下:
1.供应商名称: ******有限公司
2.供应商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19******集团1号楼101室
3.中标金额:219.2万元
4.供应商的评审报价:219.2万元
5.主要标的信息
货物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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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:除雪车
品牌:程力牌
规格型号:CL5251TCX6YC型
数量:4辆
单价:54.8万元/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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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日期:2025年1月22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,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《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》、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要求,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。
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******管理局提出投诉。
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1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①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②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③被质疑人名称;
④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⑥必要的法律依据;
⑦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2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******管理局
地 址:蚌埠市南湖路589号
联系方式: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
地 址: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
联系方式: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张儒毅(采购人),王子为(项目负责人)
电 话:******、******
附件
1.中标人响应表、分项报价表
招标文件正文.pdf
附件.rar